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困难补助和生活重大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4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离退休办公室 


各分工会:
    根据《长沙学院工会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审办法》(长大工通〔2015〕9号),对于生活确有困难且确实需要帮助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根据《长沙学院教职工重大生活困难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党〔2013〕64号)以及《长沙学院教职工重大生活困难帮扶基金评审办法》(长大党〔2015〕46号),对因突发急难而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教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上述文件精神体现了学校和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怀,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困难补助对象见长大工通〔2015〕9号第二条之规定;
    2.重大困难帮扶对象见长大党〔2015〕46号第一条之规定。
二、补助程序
    1.首先个人申请;
    2.分工会、离退休办初审和复核,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公示五个工作日;
    3.分工会将符合资助条件的材料报校工会;
    4.校工会对申请困难补助的材料交校工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对申请重大困难帮扶的材料工会提交学校重大困难基金管理委员资助小组审核,将资助情况提请校党委会审定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上报时间
    2016年11月3日起——截止2016年12月10日                 


中国教育工会长沙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03日


附件:1.长沙学院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2.长沙学院教职工重大困难帮扶基金申请审批表